隆昌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9日
在隆昌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隆昌市人民法院院长 李德祥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内江市委、隆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诚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共受理案件7617件,审、执结7530件,结案率98.86%。结收比、一审服判息诉率等多项重点考核指标位居内江市基层法院第一。
一、坚持法治保驾护航,有力有效服务大局
精准服务保障中心工作。法治助推乡村振兴,对接乡镇行政区划改革,将法庭优化调整为5个,在未设法庭的镇设立巡回审判点, 选派法官定点联系13个镇(街道)。审结涉及8个村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纠纷等案件18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推进夏某某、胡某某、“蜀桑源”等非法集资刑事退赔案,累计向群众退赔1.6亿元。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法律建议,主动参与“北鑫国际”等问题楼盘的处置化解。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审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9件。李某某等5人猎捕、收购、出售沼蛙(俗称“犁头拐”)分别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发布疫情期间立案诉服信访工作通告,妥善化解涉疫情民事纠纷。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设立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选派法官到20家企业开展挂包联系,为企业送法服务80余次。建立涉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1609件,涉案金额1.84亿元。依法采取灵活多样执行措施、查控手段,执结企业申请执行案件639件,为企业执行到位资金7953.99万元。助推建立高效透明政务环境,审结行政审批、行政登记案件6件。积极争取建立破产专项基金,落实专项资金21万元,推进隆昌糖酒公司、爱朋精密公司启动破产程序。
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与重庆等地法院常态化司法互助。与荣昌区法院、大足区法院签订司法协作协议3个,与江津区等法院联合开展环境保护等专题送法活动、审判业务交流4次,与渝北区等法院开展跨域立案、代为送达、委托执行等1063件次。与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力度,选派干警到49个村(社区)开展挂包联系服务工作,人民法庭向辖区党委、政府通报案件审执工作情况22次,配合化解矛盾纠纷693件次。加强与人民调解和专业、行业调解组织的沟通衔接,司法确认、委派(委托)调解案件1783件。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界市法庭被选树为内江市第一批“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推动毗邻区域诉源治理,与荣昌区法院共建川渝两地首个“法治小院”,建立成渝地区“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跨界联调机制,打通两地跨界基层治理“最后一米”。
二、坚持依法惩治犯罪,抓实抓细平安建设
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刑事案件221件402人,刑事审判庭被省法院表扬为先进集体。严惩危害公共安全、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犯罪,审结案件7件12人。保障群众“钱袋子”安全,从重从快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案件11件40人。依法审结刘某某等18人组织、领导传销案,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罚金2400余万元。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审结案件3件。被告人倪某某等3人在淘宝店铺上以假充真销售伪劣食品,被判处刑罚。
严厉打击重点领域犯罪。深入推进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6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彭某某等人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成立常态化扫黑除恶领导和办事机构,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梳理并移送涉黑线索1条,发出司法建议13件。公开开庭审理了内江市首例网络涉黑案(1)。市法院刑事审判庭被内江市委、市政府荣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等功,2名同志受到省、内江市表彰。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案件178件,律师参与辩护59件,实现普通程序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依法从宽对157名罪犯适用非监禁刑或免予刑事处罚。贯彻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原则,对初犯、偶犯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从轻从宽处罚,判处缓刑2人。市法院再次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三、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落地落实司法责任
着力化解行政争议。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审结行政案件73件。调解、撤诉20件,调撤率27.4%。加大对市场监管、国土等行政非诉案件的司法审查力度,审查案件13件,准予执行11件。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诉率100%,发声率96.67%。坚持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4件,开展行政执法规范性指导36次,组织市司法局等10个行政部门召开“府院”共建座谈会,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着力兑现胜诉权益。“切实解决执行难”有效推进,执结案件1774件,到位标的金额2.03亿元。在“信用中国”平台上发布失信被执行人433人次,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举措2400人次,迫使88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600万元。开展“一季度一行动”执行专项行动,办结涉民生权益执行案件530件,到位执行案款861.40万元。推行“智慧执行”,网上查询被执行人信息10000余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8000余条,冻结存款2767.70万元。严厉打击拒执犯罪,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李某某等人刑罚,迫使3人履行全部义务50余万元。
着力推进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修订完善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强化“四类案件”(2)监督管理,对560起案件重点监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院庭长带头办结案件4148件,占结案总数55.09%。强化类案和关联案件(3)检索工作,检索案件17104次,实现“同案同判”。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1975 件,平均审理天数16.31天。制定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推进落实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
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各项重点考核指标达到省法院考核满意值,市法院被内江中院评为办案竞赛先进法院。严格审限管理,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5.53天,同比下降11.40天,1年以上长期未结案全部化解。推进法官判后答疑,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8.11%。深化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和庭审公开,开展庭审直播1585场,裁判文书及信息项公开率达100%。
四、坚持保障人民权益,全心全意为民司法
强化民生权益保护。注重调判结合,审结民商事案件5388件,调撤率58.5%。重视民生保障,审结食品药品、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等侵权纠纷案件267件。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纠纷等案件1046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商品房买卖、建设、租赁等涉房地产案件83件。尊重契约自由,审结合同纠纷类案件2786件。构建和谐人居环境,妥善处理物业纠纷案件747件。支持务工者维权讨薪,执结拖欠民工工资案件437件,追回欠薪637.80万元,为弱势群体撑起法律保护伞。
优化诉讼服务举措。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诉讼服务系统,构建“厅网线巡”(4)式诉讼服务新格局。网上立案、跨域立案(5)1758件,远程视频开庭159件,实现部分案件“开庭不用跑”。群众网上交纳诉讼费4379笔461.55万元,诉讼费缴纳移动支付实现全覆盖。推进网络司法拍卖,为当事人节省佣金238.76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向33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1.71万元。开展立案问题专项整治和“窗口腐败”专项监督工作,切实改进窗口作风,有力提升诉讼服务水平。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民法典专题宣传活动52次,拍摄民法典专题宣传视频3个。适用民法典审结隆昌市首例银行怠于修正“逾期”征信记录侵犯公民名誉权案,被《人民法院报》专题报道,四川高院等数十家官方微信公众号转载。强化以案说法,在《人民日报》客户端、今日头条、四川法制网等媒体刊发稿件243篇次,与隆昌交通广播电台合作录播普法节目13期。21起案例被内江电视台《开庭说法》、内江日报《每周说法》选用。
五、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从严从实建设队伍
旗帜鲜明讲政治,守初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上级法院、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2次。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文化标识和文化环境布设整治及严重违法违纪政法领导干部书籍、讲话彻底清理行动,坚决彻底肃清流毒影响。夯实基层堡垒,落实“五有八健全”(6)支部工作法。建立政治督导员制度(7),全覆盖开展政治轮训、宣讲辅导38场次。发挥先锋引领作用,选树“甜城先锋示范岗”28名。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举办“四史”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19场次,出台“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惠民措施10条,扎实推进“感受公平正义”专项活动,办实事2406件次。
教育整顿筑忠诚,治顽疾。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构建“三六”(8)学习机制,开展“四项教育”活动69场4203人次。采取“八促七查七治”(10)推进查纠整改,召开警示教育大会5次,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5轮,组织自查填报3轮。从严正风肃纪,对顽瘴痼疾问题涉及干警依纪依规予以处理,问题处置率达100%。坚持“查改治建”一体推进,新建、修订制度机制26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受到中央督导组、省指导组充分肯定。
固本培基提能力,强素质。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组织线上线下、分级分类培训91场。大力实施“青蓝工程”(11),为15名新进干警确定帮扶导师,提拔、轮岗交流年轻干部19名。大力培塑先进典型,选树并宣传先进典型20期,3名干警先进事迹被“学习强国”采用。界市法庭被评为内江市政法先锋集体,涌现出 “我最喜爱的政法干警”、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等示范典型。
持之以恒强作风,树正气。加强干警纪规教育,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12次。加强日常执纪监督,开展综合督查65次,制发督查通报7期。聘请干警家属担任廉洁家风监督员。与市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建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比对筛查长效机制。全面推行“三非”(12)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13),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书》,组织13个市级部门进行专题宣讲并签订承诺书,干警在“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填报率100%。弘扬厉行节约新风尚,市法院荣获“全国节约型机关”命名表彰。
六、坚持自觉接受监督,尽心尽力改进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审判、执行、审判管理等重点工作,审议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满意率100%。畅通联络渠道,开展“一对一”走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3人次到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调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依法接受检察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邀请律师、案件当事人、社区干部等参加意见建议征求座谈会、新闻发布会、 “开门纳谏”法院开放日活动等7场次。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69件。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市法院秉承克难攻坚、创先争优的拼搏精神,扎实工作,继续保持了全国优秀法院荣誉,15项工作、35名干警受到上级表扬。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市级各部门、各镇(街道)及各位代表的关心、帮助、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理念还不能完全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服务保障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司法能力与新时代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审判权制约监督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纪律作风建设需持续深入。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内江市委、隆昌市委决策部署,扎实抓好市第二次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持之以恒推进“1356”(14)工作抓手,加快建设“精致靓丽隆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以“信仰、信念、信心”引领法院工作,永葆对党忠诚政治本色
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讲政治和讲法治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内江市委分工方案、隆昌市委工作清单,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各方面。
二、以“同心、同向、同步”谋划法院工作,服务“精致靓丽隆昌”建设
紧紧围绕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司法服务举措。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拓展与重庆、自贡等地法院常态化司法协作。积极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平安隆昌建设,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犯罪。深推“府院”法治共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巩固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奋力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
三、以“民生、民权、民利”定位法院工作,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多元解纷能力和诉讼服务品质。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全面建设“枫桥式”人民法庭。突出强基导向,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增强“以案说法”宣传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四、以“做优、做实、做精”推进法院工作,全面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坚定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深入开展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工作。深化智慧法院建设,科技赋能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正确实施新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提高民事诉讼审判效率。强化质效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奋力争创一流审判业绩。
五、以“干净、干练、干事”砥砺法院工作,锻造“五个过硬”(15)法院铁军
深入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整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实施干部培养“青蓝工程”,推动队伍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司法能力全面提升。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警示教育、纪规教育,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人民满意是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市法院将在隆昌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秉持以人民为中心,埋头苦干、锐意进取、勇争一流,奋力建设经济崛起、富裕富足、生态秀美的精致靓丽隆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名词解释和说明
1.内江市首例网络涉黑案:指以王世春为首的15名被告人被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催收非法债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窝藏罪一案。该案涉案金额2.6亿余元,被害群众7万余人,系内江市首例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案件。
2.四类案件: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规定的院长、副院长、庭长有权要求独任法官或者合议庭报告案件进展和评议结果的案件,具体包括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3.类案和关联案件:类案指与待决案件在基本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问题等方面具有相似性,且已经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案件。关联案件指待决案件与本院的其他案件、其他法院的案件在当事人、基本事实等关键要素方面存在关联关系的案件,是通过一个或者数个“关联点”联系起来的案件。
4.厅网线巡:指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巡回诉讼服务。
5.跨域立案:指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人民法院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立案登记诉讼服务。
6.“五有八健全”支部工作法:指内江市中院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做法,该做法案例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并在内江市法院系统推广。“五有”指有一个凝心聚力的领导班子、有一套严密的党务工作程序、有一套务实管用的创先争优机制、有一套健全标准的党建活动阵地、有一套完备的党建工作档案;“八健全”指健全目标管理、学习教育、发展党员、党内监督、联系群众、组织生活、民主评议、主题活动制度。
7.政治督导员制度:指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不断向纵深发展,市法院任命16名政治督导员,着重监督各支部的党建情况,着重研判分析“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质量,着重深入检查党中央、省委、内江市委、隆昌市委和上级法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着重发现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进一步涵养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
8.“三六”学习机制:指市法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建立的以每日一学、每周一看、每周一讲、每周一行、每周一督、每周一宣“六个一”为载体;以领导结对深入学、每日清单提醒学、群内展示赶超学、结合工作践行学、搭建载体形象学、交流体会互帮学“六学”为措施;以查学习笔记、工作记录、心得体会、信息宣传、参训参会、阶段报告“六查”为评估的学习机制。
9.四项教育:指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开展的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
10.八促七查七治:指市法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八促”指动员部署,政治促查;政策宣讲,纪规促查;谈心谈话,思想促查;重点提醒,引导促查;部门联动,协同促查;警示教育,倒逼促查;开门整治,群众促查;家属参与,亲情促查。“七查”指举报线索核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智能化数据排查;队伍建设巡查。“七治”指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专项整治;违规违法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审判执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专项整治;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央督导组、省指导组反馈问题整治。
11.青蓝工程:指省法院提出的年轻干部培养使用规定,寓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12.“三非”工作机制:指省法院推行的办案人员管理工作措施。即,办案人员要定期报告非因正常办案需要、非正常时间地点会见案件关系人和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情况。
13.三个规定: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高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4. “1356”工作思路:指市法院提出的工作思路。“1”指进入内江市、全省、全国先进的这一个目标;“3”指争创一流的干部队伍、一流的工作业绩、一流的品牌亮点“三个一流”;“5”指着力政治建设、素质能力、审执质效、纪律作风、公众形象“五个提升”;“6”指纵深推进“六个实质化”。
15.五个过硬:指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提出的明确要求,即,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