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届人大四次
会议文件(五)
隆昌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4年2月3日
在隆昌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隆昌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杨云皓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市法院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以审判工作现代化为主线,以“六个优质化”(1)为引领,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共受理案件9087件,审、执结8649件,结案率95.18%。案件质效重点指标考核排名位居内江市基层法院第一。
一、把牢方向,在坚持党的领导上讲政治筑忠诚
抓牢政治引领。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深化“两个确立”主题教育(2)。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内江市委、隆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隆昌市委、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3项(次)。
抓实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设立每周轮训课堂,组织干警开展“每周一学” 48次。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广泛开展专题党课、交流研讨、宣传宣讲,推进党的理论入脑入心。领导班子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7项。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市法院在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上交流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经验。
抓好党建工作。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打造“党建引领·天平铸魂”机关党建品牌,市法院被命名为隆昌市直机关第一批党建品牌单位。建强战斗堡垒,实施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制度,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发挥先锋引领作用,打造“初心时课”服务项目,成立“法润万家”党员志愿服务队,干警积极投身农村面貌改善行动、普法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相关工作经验被四川机关党建刊发。
二、奋楫笃行,在护航发展大局上优服务勤作为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三项评价指标。审结涉企业案件2889件,涉案金额5.58亿元。开展“办理破产案件攻坚行动”,针对2件七年以上未结的糖酒公司、爱朋公司破产案件,市委、政府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强力推进,妥善办结。两案办理情况得到内江市委主要领导肯定。优化涉企司法服务,完善网上立案容缺受理机制(3),制定涉诉企业缓、减交诉讼费的规定,与市司法局联合向3家律师事务所发出降费减负优化营商环境的倡议,得到积极回应。在司法鉴定机构选定程序中引入竞价机制,引导鉴定机构主动降低费用、压缩鉴定用时。市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先进集体。执行“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办结企业诉求、意见7件。选派26名法官走访企业172次,排查法律风险问题12个,提出建议15条。
全力服务乡村振兴。审结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土地流转等涉农案件214件,为农户挽回流转费、土地资金等822.97万元。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作用,开展“人民法庭工作提质年”专项行动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培优评选工作。5个人民法庭受理民商事案件2797件,占全院受理民商事案件总数的48.40%,界市法庭被推荐为内江市级“枫桥式人民法庭”候选对象。
全力守护绿水青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2件。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制品行为,审结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件4件,对贩卖穿山甲甲片的其中4名被告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开展法治宣传、增殖放流活动,投放鱼苗1万余尾。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令”,郭某、陈某等8人在禁渔区域和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被判处刑罚。
全力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长效落实与重庆等地法院司法协作协议,常态化开展跨域立案(4)、代为送达、委托执行等318次,审判业务交流6次。助力优化成渝两地营商环境,协同重庆市荣昌区法院与内荣农高区、荣昌高新区签订共同行动合作协议、《合作备忘录》,“园区+法院”同心合力为两地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推进成渝毗邻地区诉源治理,联合重庆市荣昌区法院打造的成渝地区“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跨界联调新样板,入选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案例集。
三、立足本职,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勇担当精主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共建“平安隆昌”。审结刑事案件342件。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王某某等15人涉黑诈骗案入选四川法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刑事审判庭被评为全省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充分发挥刑罚震慑作用,审结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92件,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11件。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审结职务犯罪案件3件,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党员干部旁听邓某某、戚某某等贪污、受贿案件。持续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案件20件,涉案金额1.03亿元。对使用“杀猪盘”手段骗取被害人财产47.8万元的历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白银洞藏”传销案,对主犯蒋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对出售假币4981张的张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切的“舌尖”“头顶”“出行”等安全,审结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生产假药案件6件,对在火锅中使用“地沟油”和销售假冒“中草药”的15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并宣告禁止令;审结隆昌市首例高空抛物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某刑罚;审结醉驾、交通肇事等案件139件。
妥善化解民商纠纷,共创“和谐隆昌”。全面贯彻民法典,审结民商事案件5778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发出内江市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案件930件,家事案件调撤率达73.09%;审结劳务合同、追索劳动报酬案件245件,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084.58万元。妥善审理动物侵权案件,判处养犬伤人的熊某赔偿伤者医疗费、误工费等8500余元。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审结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571件。服务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审理增设电梯有关案件14件,针对该类案件开展调研,提出建议4条,得到市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共筑“法治隆昌”。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行政案件75件。建立健全诉前协商沟通机制,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的有机衔接,促进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出庭应诉等工作的规范性指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率、发声率均为100%。深化“府院”法治共建,常态化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开展行政执法规范性指导80次,发出司法建议11份。
四、初心如磐,在践行司法为民上解纷争办实事
全心打造优质诉讼服务。深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进“24小时自助法院”“一庭四中心”(5)建设,试点推行无纸化办案模式。市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司法保障工作先进集体。持续深化“非接触式”诉讼服务,跨域立案、网上立案2746件,在线庭审221件,推送电子送达案件13728件次。智慧法院建设工作再度被省法院评为先进。开展诉讼服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诉讼服务质效考核得分在全省基层法院排名靠前。全面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成立由返聘退休法官组成的调解团队“姝明调解室”。司法确认、委派(委托)调解案件2311件。深化法院调解平台与工商联、商会调解服务平台应用对接,构建“法院+调解组织+工商联+行业协会”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1246件涉企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快速有效化解。延伸司法温暖触角,向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90万元,市法院连续三年被表扬为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尽心兑现群众胜诉权益。执结案件2394件,执行到位金额1.91亿元。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网上查询被执行人信息12354次,财产线索20587条,冻结存款1.01亿元,查封房产748处、查扣车辆59辆。对抗拒执行行为采取“公开曝光+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相结合的四维措施,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份261人次,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举措2568人次,司法拘留11人次,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2条。罗某违反限高令乘飞机,被处以罚款5000元。稳步推进“蜀桑源”非法集资刑事退赔,对20万名集资参与人信息开展网上登记,有序开展退赔工作。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7家涉诉企业采取“活封活扣”,解除限制高消费255人次。
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惩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依法判处强奸、猥亵儿童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六年。建立《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随案发放机制,发出告知书436份。依法作出2份撤销监护人资格判决,撤销3名监护人资格。持续打造“夏夏青少年维权工作室”品牌,与川渝六地法院及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从业禁止跨域协作机制;与重庆市荣昌区、大足区等法院共同发布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9件;与市卫健局联合成立“向阳花开”心理咨询室,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强化院校共建,选派法治副校长20名,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模拟法庭等法治宣传活动56场次。1名法治副校长被评为四川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用心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司法裁判价值导向作用。在罗某某抢劫案中,践行《内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保护见义勇为者合法权益,判决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责令赔偿各被害人及见义勇为者张某某损失4.29万元,并表扬张某某的英雄行为。积极参与依法治市,深化“八五”普法,开展“法律七进”等活动156次。加强以案释法,与隆昌交通广播电台合作录播普法节目6期,20起案例被四川电视台、内江电视台、内江日报选用。市法院被表扬为全省法院宣传文化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五、守正创新,在深化司法改革上强动能求实效
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全面落实“四类案件”(6)监管要求,对534件案件进行重点监管,实质化监管率100%。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评查重点案件115 件、裁判文书74份,开展庭审考评38次。推进裁判尺度统一,召开审判委员会34次,专业法官会议35次,为78件重大疑难案件准确把关。落实类案检索制度,确保案件质量,类案检索6147件。
持续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有序推进繁简分流、要素式审判、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等工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2382件,其平均审理天数为17.67天。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设立刑事速裁法庭,对47件刑事案件集中审理、集中宣判,其平均审理天数为5.0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审理案件313件。
持续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答疑,无生效案件被改发,一审服判息诉率(7)93.92%,位居内江市基层法院前列。落实“入额必办案”要求,院庭长带头办案3463件,法官人均结案227.61件,全院案件平均审理天数42.28天。对标“案件审理期间”和“纠纷在院时间”双向考评工作要求,推进“审判+执行”两条质效监管线,审限变更率(8)2.81%,纠纷在院时间同比减少41.75天。
六、固本强基,在锻造法院铁军上涵正气扬清风
全力以赴推进履职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干部队伍“作风能力专项提升行动”,实现作风有好转、能力有提升。配齐配强班子,年龄结构、学历层次进一步优化。持续推进“青蓝工程”(9),选派3名干警到上级法院轮训,遴选员额法官2名,选拔任用13名年轻中层干部;与重庆市荣昌区法院、峨边彝族自治县法院双向对等互派年轻干部跟岗学习。制定鼓励支持干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措施,4名干警通过考试。加强调查研究,抓实写作能力培养和调研成果转换,2件案件入选“内江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持之以恒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坚决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0)“三非”工作机制(11),填报“有情况”286条,说情打招呼之风得到明显遏制。常态化整治顽瘴痼疾,开展违规相互吃请和送礼、违规参与民间借贷等专项整治,发现问题4个,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凝心聚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深耕法院文化土壤,深化阵地建设,丰富干警文体活动。开展仪式感教育,组织开展升国旗、宪法宣誓、光荣退休、重温入党誓词等仪式10场次。4名干警荣获省法院颁发的荣誉天平奖章。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积极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3个家庭被评为内江市文明家庭、内江市最美家庭。
七、阳光司法,在主动接受监督上促公开筑公信
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基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接受内江市人大常委会调研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精准回应人大代表各项诉求和意见建议,办理代表建议1件。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市政协通报半年工作、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法院旁听庭审、监督执行39人次。依法接受检察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积极办理检察建议33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达100%;坚持开门纳谏,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5场次。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254件。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市法院坚定信心、接续奋斗、勇毅前行,继续保持了全国优秀法院荣誉,15项工作、23名干警受到上级表扬。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面对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服务大局举措还需进一步创新;二是面对更高水平平安隆昌法治隆昌建设新任务,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还需进一步深入;三是面对人民群众多元司法新需求,司法为民举措、办案质量效率还需进一步强化。
2024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市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内江市委八届七次全会、隆昌市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隆昌实践新篇章。
一、坚持政治为基,始终当好党的路线方针的坚决贯彻者
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思想引领,坚持以学促干,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内江市委分工方案、隆昌市委工作清单,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党中央、省委、内江市委、隆昌市委决策部署在市法院落地落实。
二、坚持大局为先,始终当好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者
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不断提高司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平安隆昌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巩固“府院”法治共建机制,提升行政争议化解实效,促进法治隆昌建设。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持之以恒攻坚执行,全力提升执行案件到位率。
三、坚持民生为本,始终当好人民美好生活的坚定守护者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公正高效审理涉民生案件,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一庭四中心”“24小时自助法院”建设,扎实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积极参与农村面貌改善行动,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在司法裁判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社会新风尚。
四、坚持公正为纲,始终当好司法体制改革的奋勇开拓者
立足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强化质效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案件质量监管,以审判管理现代化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推进电子诉讼应用,促进审判质效不断提升。
五、坚持责任为重,始终当好从严管党治院的忠诚践行者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巩固干部队伍“作风能力专项提升行动”成果,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驰而不息涵养新风正气。深入实施干部培养“青蓝工程”,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奋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新征程扬帆起航,新使命重任在肩。市法院将在隆昌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扣时代脉搏,回应人民期盼,守护公平正义,为加快建设精致靓丽隆昌,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隆昌实践新篇章而团结奋斗!
名词解释和说明
1.“六个优质化”:指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在第二十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六个优质化”,即政治建设优质化、服务发展优质化、为民司法优质化、执行实施优质化、审判质效优质化、文化引领优质化。
2.“两个确立”主题教育:指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
3.立案容缺受理机制:指当事人提交的立案申请材料,仅是缺少个别非关键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补正的材料以及补正期限,并予以先行收件的制度。
4.跨域立案:指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人民法院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立案登记诉讼服务。
5.一庭四中心:指经济开发区法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行政争议调解中心。
6.四类案件:指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的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或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的类案裁判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7.一审服判息诉率:指未提起上诉案件占一审结案案件的百分比。
8.审限变更率:指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原定的审理时限进行调整和变更的比率。
9.青蓝工程:指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年轻干部培养使用规定,寓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10.三个规定: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1.“三非”工作机制:指为进一步规范法官会见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涉案关系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定期报告非因正常办案需要、非正常时间地点会见案件关系人和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情况的规定(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