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三)
隆昌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2日
在隆昌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隆昌市人民法院院长 李德祥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精细办案,精心治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共受理案件8797件,审、执结8674件,结案率98.60%,重点考核指标综合排名稳居内江市基层法院第一。
一、提升站位筑忠诚,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把牢政治方向。常态化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1),扎实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2)、“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3)。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内江市委、隆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细化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66项(次)。
强化理论武装。开展“每周一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等,党组集中学习研讨8次,全覆盖开展政治轮训10场次,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坚决彻底肃清流毒影响。市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工作被省法院表扬为全省先进。
注重党建引领。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深化“四史”教育,举办主题演讲比赛、党史知识竞赛、“道德讲堂”等活动10次。夯实基层堡垒,落实“五有八健全”支部工作法(4),打造各具特色的支部党建品牌。扎实开展“我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实践行动,党员干警带头参与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等志愿服务活动,32名干警驰援内江抗击疫情。
二、主动担当善作为,倾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全力护航中心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审结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土地流转等涉农案件196件,为农户挽回流转费、土地租金等800余万元。13个镇(街道)的联系法官定期上门提供便民诉讼、法律咨询等司法服务,配合化解矛盾纠纷150件次。成功调处两起涉普润镇印坝村200余户村民土地流转纠纷案。防范重大风险,用心化解涉诉信访积案24件,市法院被省法院表扬为党的二十大信访维稳安保工作先进集体。推进“蜀桑源”非法集资刑事退赔案的涉案财产处置、违法所得追缴,对20万名受害人信息进行核实并积极推进退赔工作。主动参与“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6件。梁某等人多次排放、倾倒工业废水,被判处有期徒刑。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令”,杨某某、陈某某等人在禁渔区和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被判处刑罚。
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当好民营经济发展“护航员”,全力提升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三项指标。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1844件,涉案金额3.25亿元。执结企业申请执行案件994件,执行到位资金2412.08万元。服务园区企业,执行“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办结企业诉求和意见3件。完善“执转破”工作机制,受理4家企业破产案件,为隆昌糖酒公司、爱朋精密工业公司协调破产援助资金21万元。强化善意文明理念,对5家涉诉企业采取“活封活扣”,解除限制高消费59人次。
全力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做实“川渝一家亲”, 长效落实与重庆等地法院签订的8份司法协作协议。强化“川渝一盘棋”,与江津区、渝北区等法院持续协作开展跨域立案、代为送达、异地取证、异地审判等,互相办理委托执行案件532件。坚持“川渝一体化”,加强成渝两地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经验交流,与荣昌区法院联合发布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十大典型案事例。
三、忠诚履职担使命,有效助推平安隆昌法治隆昌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243件。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犯罪,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审结王某某等人电信网络涉黑案,判处王某某等12名涉黑被告人二十三年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依法打击为黑恶势力洗钱的行为,审结孙某某、陈某某、赵某洗钱案。坚决惩治毒品犯罪,审结涉毒品案件10件,程某等人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入选四川省毒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例。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审结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资中县原四级调研员郑某某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案件24件48人,涉案金额6798.52万元。叶某等19人利用网络骗取财物129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稳妥审结黄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其判处刑罚并判决退赔被害人损失2300余万元。坚决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判处销售假冒牛肉干的黄某等9人十五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合计人民币777万元。
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注重监督与支持并重,审结行政案件44件。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审结行政许可、行政登记、行政协议案件7件。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诉率100%,发声率100%。深化“府院”联动,坚持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专题通报涉行政机关诉讼案件情况,组织开展专题讲座,通过以案释法、司法建议等方式,促进“府院”全面、多元、常态互动,全年新收行政案件同比下降31.88%。
深度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积极选树胡家法庭等4个法庭为内江市第二批、第三批“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加强与人民调解和专业、行业调解组织的沟通衔接,司法确认、委派(委托)调解案件1320件。完善判前沟通、判后答疑机制,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服判息诉率位居内江市基层法院第一。
四、为民服务解难题,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持续优化诉讼服务。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巾帼窗口暖心服务站”,落实便民利民措施10条,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积极提供辅助引导或线下服务,帮助跨越“数字鸿沟”。市法院被省法院确定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联系点。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应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10个线上平台,实现诉讼服务一站通办、一网通办。网上立案、跨域立案(5)2239件,在线收取诉讼费4492笔,电子送达案件4382件次,远程视频开庭404件。
切实保障民生权益。深入宣传、准确适用民法典,审结涉及教育、就业、医疗、消费等民生案件1914件。加强劳动权益保障,支持务工者维权讨薪,帮助追回“血汗钱”739.52万元。成功调解邱某某等24人劳务合同纠纷案,实现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加强对老年人的司法保护,妥善处理赡养纠纷案件17件。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邹某等5人以预定养老床位非法吸收老年人存款,被依法严惩。持续传递司法温暖,向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1.36万元。市法院被表扬为全省司法救助工作先进集体。
全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件16人。周某某多次奸淫、猥亵多名幼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11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打造“夏夏青少年维权工作室”,开展“阳光护苗”志愿服务活动,回访帮教涉诉未成年人20人次。与荣昌区等五家法院签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作协议,共同发布典型案例12件。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发出《家庭教育促进令》《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等31份,让“依法带娃”成为家长必修课。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执结案件2500件,执行到位金额2.02亿元。充分利用执行网络查控平台,加大财产查控力度频次,查封房产134处、查扣车辆278辆。保持失信惩戒高压态势,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6份519人次,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举措2615人次,让失信者处处受限、寸步难行,迫使86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321万元。注重涉民生领域执行诉求,连续十二年开展“司法大拜年”执行专项行动,执结案件97件,执行到位208.46万元。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拘留13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北鑫国际”、白银谷等案件移送拒执犯罪线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李某刑罚。
大力加强法治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在裁判文书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97篇。开展“一周一典型,一月一主题”宣传,172篇稿件在“学习强国”、《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四川法治报》等刊发。坚持以案释法,与隆昌交通广播电台合作录播普法节目10期,16起案例在四川电视台、内江电视台播出。
五、守正创新求实绩,全面深化司法改革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审判权力监督制约,细化审判人员权责清单,重点监管“四类案件”(6)297件,实质化监管率100%。常态化开展评查工作,全覆盖评查重点案件94件、裁判文书112份、庭审考评46次。推进裁判尺度统一,召开审判委员会22次,专业法官会议34次,为102件重大疑难案件准确把关。加强类案及关联案件(7)强制检索和结果运用,关联案件检索6141件、类案检索6105件。
持续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巩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成果,律师参与辩护案件86件,指定律师参与刑事辩护34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200件。持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要素式审判、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等工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1798件,平均审理天数19.13天。扎实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8)工作,严格执行最新的民事案件管辖标准。稳步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财物统管改革工作,全面完成资产清查、基数划转、资产上划等工作。
有力提升执法办案质效。各项重点考核指标达到省法院考核满意值。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院庭长带头办案4389件,占结案总数50.60%。法官人均结案234.43件,同比上升15.20%。严格审限管理,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4.46天。深化司法公开,直播庭审6239场、公开审判流程信息878条、裁判文书3216份。
六、从严治院固根基,不断提升法院队伍战斗力
坚持把能力建设摆在首位。组织线上线下、分级分类培训92场次。常态化开展优秀庭审、典型案例、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7名干警受到省法院表扬。深入推进年轻干部“青蓝工程”(9),组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打造“青年之家”,选树业务标兵、办案能手、小教官30名,对5名年轻干部进行轮岗交流。涌现出全省百名优秀女法官、全省法院岗位标兵、四川省“三八”红旗手等一批示范典型。
坚持把作风建设挺在前面。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坚决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0)“三非”工作机制(11),主动填报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填报率100%。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整治顽瘴痼疾,扎实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执行不廉 作风不正”顽疾集中整治、尹忠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积极推进干部队伍“作风能力专项提升行动”。健全综合审务督察部门联动机制,开展综合审务督察65次,印发通报12期,“点人点事”56件次。
坚持把文化建设落在细处。深化文化阵地建设,丰富干警文体活动,组织文化沙龙7场次,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加强对干警的关心关爱,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对1名通过短信肆意辱骂法官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拘留,切实维护干警正当权益。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邀请院领导家属、廉洁家风监督员进法院,开展家风先进事迹宣讲、“好风传家”等活动5场次,推送优秀家风作品6个。
七、改进工作促提升,积极主动接受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智慧法院建设、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3项重点工作,审议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满意率100%。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认真落实评议意见,评议整改工作获得全票满意通过。严格落实半年和重点工作向市政协通报制度。畅通联络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法院旁听庭审、监督执行41人次,参与“十佳庭审”评选、执行案款发放等专项活动6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1件,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依法接受检察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积极办理检察建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举行新闻发布会、法院开放日等活动5场次。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提请市人大常委会选任人民陪审员68名,参审案件245件。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市法院戮力同心、拼搏担当、砥砺前行,继续保持了全国优秀法院荣誉,20项工作、35名干警受到上级表扬。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市级各部门、各镇(街道)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帮助、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面对疫情后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服务大局举措还需紧跟时代进一步创新。二是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还需与相关部门协力推进。三是新类型案件、涉众涉稳案件不断涌现,办案难度、压力持续加大,队伍专业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内江市委八届五次全会、隆昌市委二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1356”(12)工作抓手,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精致靓丽隆昌,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隆昌实践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定信念,以忠诚之心加强政治建设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标对表党中央、省委、内江市委、隆昌市委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内江市委分工方案、隆昌市委工作清单,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紧扣中心,以攻坚之势护航经济发展
紧紧围绕市委“12447”总体发展思路,不断提高司法服务隆昌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常态化开展司法协作。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推进人民法庭建设提档升级。服务平安隆昌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服务法治隆昌建设,深推“府院”法治共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三、赓续初心,以奋楫之力回应群众需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公正高效审理涉民生案件。着力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维护和兑现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对内提升审判质效,对外提高服务效能。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成“一庭四中心”“24小时自助法院”。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四、锐意进取,以求进之态推动改革创新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执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推广电子诉讼应用,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创造更高水平数字正义。
五、固本培元,以正风之举锻造法院铁军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强化警示教育、纪规教育。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成果。扎实开展干部队伍“作风能力专项提升行动”。深入实施干部培养“青蓝工程”,加快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打造“忠诚、为民、公正、智勇”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迈步新征程、肩负新使命,市法院将在隆昌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弘法为任、民生为本,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埋头苦干、团结奋斗,为加快建设精致靓丽隆昌,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隆昌实践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和说明
1.“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指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
2.“两个确立”主题教育:指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
3.“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指省委政法委在全省政法系统部署开展的为期4个月的专项活动。
4.“五有八健全”支部工作法:指内江市中院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做法,该做法案例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并在内江市法院系统推广。“五有”指有一个凝心聚力的领导班子、有一套严密的党务工作程序、有一套务实管用的创先争优机制、有一套健全标准的党建活动阵地、有一套完备的党建工作档案;“八健全”指健全目标管理、学习教育、发展党员、党内监督、联系群众、组织生活、民主评议、主题活动制度。
5.跨域立案:指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人民法院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立案登记诉讼服务。
6.四类案件: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规定的院长、副院长、庭长有权要求独任法官或者合议庭报告案件进展和评议结果的案件,具体包括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7.类案及关联案件:类案指与待决案件在基本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问题等方面具有相似性,且已经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案件。关联案件指待决案件与本院的其他案件、其他法院的案件在当事人、基本事实等关键要素方面存在关联关系的案件,是通过一个或者数个“关联点”联系起来的案件。
8.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指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的改革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制发《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决定在包括四川在内的12个省、直辖市开展为期两年的改革试点,以完善民事、行政案件级别管辖制度,健全案件管辖权转移和提级审理机制,以及调整民事、行政申请再审标准和程序。
9.青蓝工程:指省法院提出的年轻干部培养使用规定,寓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10.三个规定: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高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1.“三非”工作机制:指为进一步规范法官会见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涉案关系人,省法院出台《关于定期报告非因正常办案需要、非正常时间地点会见案件关系人和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情况的规定(试行)》,严防“司法掮客”,切实筑牢廉政防火墙。
12. “1356”工作抓手:指市法院提出的工作抓手。“1”指进入内江市、全省、全国先进的“一个目标”;“3”指争创一流的干部队伍、一流的工作业绩、一流的品牌亮点“三个一流”;“5”指着力政治建设、素质能力、审执质效、纪律作风、公众形象“五个提升”;“6”指纵深推进省法院提出的服务大局实质化、诉源治理实质化、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庭审实质化、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文化建设实质化“六个实质化” 。